广州知产法院将大力打击“傍名牌”!曾有企业被判赔5千万
广州知产法院将大力打击“傍名牌”!曾有企业被判赔5千万
4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发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十三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庭负责人韦晓云法官就“傍名牌”等相关问题作出解答,明确其构成要件,法院将加大对“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前,曾有企业因“傍名牌”行为被判赔偿5000万元,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迄今最高判赔纪录。
据韦晓云介绍,“傍名牌”主要是指不法商家故意使用与他人知名品牌相似的招牌或者标志,通过“傍名牌”沾名气,以此来吸引眼球、扩大市场、快速获利。如今,“傍名牌”的现象已经涉及到家电、烟酒、食品等等诸多行业。从法律上来说,该行为很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韦晓云表示,“傍名牌”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将他人知名的、在先的商标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字号,并在生产的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企业字号,以达到商标使用的效果;二是将他人知名的、在先的企业字号注册为商标使用。”
韦晓云指出,在“2020年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中,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与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红日家电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傍名牌”行为的经典案例。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睿尚公司明知在先“红日”字号的知名度,却选择使用与红日公司字号近似的商标,并实施了一系列混淆行为,主观上具有攀附他人知名度的恶意,客观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其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红日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余被告构成共同侵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介绍,该案的判决金额达5000万元,法院全额支持权利人经济损失诉请,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迄今最高判赔纪录,亦为国内厨卫行业知识产权迄今最高判赔纪录。
韦晓云表示,接下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从加大证据保全力度、加大行为保全力度以及根据侵权性质不断提高赔偿数额三个方面,加大对“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
采写:实习生 曾玥 南都记者 吴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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