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犯罪226案老赖将被追责
男子因交通肇事获刑罚,但拒不支付民事赔偿款。多年后,他虽还清了受害人的钱并取得谅解,但因当初赖账行为,再度获刑。针对执行难题,本月来,全国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昨日,郑州两级法院部署行动,226案“老赖”将被集中采取拘留移送措施,等待接受刑罚。
【案例】老赖称“没钱还债”,却频频取钱消费
2008年8月,因为一起交通肇事事故,驾驶员及车主王某、禹某被新密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李某各项费用12万余元。而在限定时间内,两人并没有支付。2008年12月18日,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新密法院向两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两人不但不给钱,还外出躲债。对此,两人事后解释“没钱还”。而法院多方查证发现,躲债期间,王某在银行有3万余元存款,多次取出用于个人消费;禹某在银行有存款18万余元,也分多次取出消费。
“他们的行为显然属于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2013年5月,公安机关分别将两人刑事拘留。6月,两人与受害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全额赔偿李某14.6万元(包括迟延履行产生的利息)。
钱还清了,事情并没有结束。今年3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将王、禹二人向新密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其中,驾驶员王某此前已就交通肇事行为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因民事赔偿部分赖账,再度受刑。
法官说法>
钱都付清了,还得受刑罚?对此,郑州中院执行局局长赵培伟解释,履行是履行,打击是打击。两人虽已履行法律义务,但其赖账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仍要被追究刑责,只是在量刑情节上会有所考虑。
郑州三年因“拒执 74人”被追刑责
三年来,针对拒不执行行为,郑州两级法院共采取司法拘留1371人次,限制出境177人次,限制高消费1560余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犯罪89件74人。
根据《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4类情况,构成“情节严重”。
【行动】 226案“老赖”将被拘留追究刑责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虽有法可依,但以往司法实践中,启动这项程序障碍不小。”赵培伟介绍说,法院没有侦查权,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又存在“人难找、财难寻”等取证难。而今,随着相关司法解释逐步健全,公安、检察机关也更加重视打击“老赖”,联手协作下,“赖”的空间越来越小。
昨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通知要求,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
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根据行动时间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各地人民法院应将有关犯罪线索于1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2015年3月底前宣判。
“此次行动,将更加积极取证、严格认定,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执行人的打击、惩戒力度。”据郑州中院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对初步排查出符合条件、需移送公安机关的226件案件的行为人,集中采取拘留移送措施,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