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纠纷频现 一定要注意这些常见问题
摘自金陵晚报
二手房纠纷频现,如何才能避免纠纷呢?下面总结二手房三大纠纷。
第一,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
房屋出卖人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往往要求购买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定金,但若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或就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按揭、交易税费的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向金或定金的退还问题就有可能成为三方争执的焦点。
第三,因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产生的纠纷。
中介服务费用包括居间报酬(也称交易佣金)和必要的居间费用。一套房屋买卖成功需要经历寻找合适房源、明确初步成交意向、订立买卖合同等诸多环节。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买卖双方议价不成,引起的中介费要不要承担,谁来承担,承担多少的纠纷。晓文
买二手房容易出纠纷,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专业人士提醒,签订二手房合同,这三个“尾巴”要特别注意。
尾巴一:费用拖欠
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应特别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还有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
尾巴二:户口期限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尾巴三:收据保存
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过程,后面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收据。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
把控二手房交易流程
规避买卖双方交易风险
南京链家房产置业专家针对时下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频发的纠纷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希望可以指导买卖双方通过合理防范,更好地把握二手房交易流程,排除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1、警惕虚假信息
市场上很多房源不仅在价格上低得离谱,楼层失实也较为严重:低层被标注为高层,北向被改为南向。部分中介正是抓住客户的这种挑剔心理,用低价位房源“钓鱼”,继而给消费者推荐其他房源,南京链家根据自身和市场要求,现已设立举报机制,加大诚信监督力度与内部查处力度,力推真实有效房源信息。如果客户在网上或者链家任意门店发现来自链家发布的虚假房源均可举报,南京链家力求通过净化自身,呈现出一个更加阳光、透明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帮助购房者提高买卖房屋的效率。
2、认真核实个人身份信息,查阅相关证件原件
不论是二手房买卖还是租赁,在交易过程中均要严格检查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认真审核业主房产证等相关原件,同时考察双方素质、然后履行相关手续,由于二手房的交易环节手续繁多,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醒消费者签约后应及时索取发票或者收据。
3、选择品牌中介,签三方约
最好通过大型、正规中介办理,由中介对交易双方的信息进行审核,并认真审查,反复研究房屋交易(租赁)合同,最终签订“三方约”,不仅能够提高交易效率,而且可以增加自我权益保护的砝码,避免因房屋权属不明等造成经济损失和经济纠纷。
4、拒绝无效契约与“口头承诺”
二手房的交易环节手续繁多,南京链家鼓励消费者培养成熟的购房消费心态,注意防范交易陷阱,不盲目从众,不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不随意与中介设立无效合约或协议,尽可能将细节问题都写入合同,并且注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同时在签约后及时索取发票或者收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