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车司机出事故,不服刑责成“逃犯”
毛先生是一名开夜班车的出租车司机。晚上开车虽然辛苦,但是少了白天川流不息的车潮,倒是一件十分安全的事。起码开了大半年的晚班车,毛先生从没有出过什么问题。
但是这种好运却像灰姑娘的舞鞋一样,只持续到虎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按理说,三十除夕之夜,毛先生不好好在家过年,出什么车呢?这就要从他女儿高考说起。
毛先生有一个独生女儿叫莉莉,是一个马上就要参加高考的学生,学习成绩一向很好,人也活泼开朗,是邻里之间竞相夸赞的好女孩。有女如此,毛先生应该心满意足,然而随着女儿高考的临近,他却愈加焦躁,总担心不参加补习班的女儿,不具备“竞争力”。为此,他顾不上不太富裕的家境,硬是开起晚班车给女儿攒补习费。就是大年三十那天,也只是匆匆吃了一口饺子,就出车了。
佳节的夜里,道路显现出难得的宽敞与宁静,除了路灯洒下层层叠叠的光晕,和间或可闻的鞭炮声外,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坐在车里,听着直播的春节晚会,毛先生觉得既惬意,又寂寞。突然,后视镜中强光一闪,一辆飞驰的汽车像幽灵一样从毛先生车边闪过去。在两辆车错身的一刹那,毛先生觉得车子明显的颠簸了一下,赶忙停车下去查看。
另一辆车上的人,显然也察觉到异状,也停下车子。但是车上的人没急于查看车的状况,而是第一时间走向毛先生,冲他挥起拳头。错手不及加上毫无准备,毛先生被来人打倒在地。没来得及反抗,雨点般的拳头已经招呼上来,直到他停止挣扎,对方才像玩够游戏的猫一样,扬长而去。
撑着车子勉强站起来,毛先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驱车追赶前方的那辆轿车。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对方身上难以忽视的酒味。毛先生想,对方带着醉意开车,和自己发生擦撞是小事,这要是出了意外可怎么办。想到这里,脑海中不禁浮现了电视中各种交通意外,也顾不上什么规则,就一个劲的往前追。
前方的车子似乎也被惹毛了,越开越快,不知跑了多远,它突然一个急刹车停在了道路中间。于是来不及刹车的毛先生就这样撞上了对方的车尾,整个引擎盖都被翻了过来。
双方纷纷从车上下来,对方似乎醒了酒,没再与毛先生撕扯,而是冷静的报了警。警察来后清理现场,并将毛先生二人送去医院,这时午夜的钟声敲响,初一的清晨悄悄走来。
此刻,毛先生坐在医院的处理室里,心里别扭极了,既为自己撞坏的车,也为这莫名的灾难,还为了那纸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对方酒后驾车,可自己追车的行为似乎也不妥当。想到这里,毛先生抓了抓头,叹出一口气,只能任事情顺其自然。
然而,事情的发展方向却与毛先生的预料相差甚远,首先,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他竟成了完全责任人,且上面对对方饮酒的事情只字未提。这让毛先生愤怒不已,他找上交通队的领导,抗议这明显不公证的裁决。谁知领导没见着,却见到几个公安摸样的人走到他面前,亮出一张纸,声称他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不照价赔偿,将被判处拘留十天。
这辈子安分守己,奉公守法,毛先生甚至连大声和警察说话的经历都没有。听到拘留二字,他脑袋不禁蒙了,也顾不上之前警察说了什么,腿像有意识一样向大门奔去。两个警察似乎也没料到会有这阵势,当他们追出去时,只看到毛先生车尾一阵阵白烟。
回到家里,毛先生捞起桌子上的大茶缸,狠狠灌了两口水,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究竟干了什么事,立刻白了脸。他苍白慌乱的样子吓到了妻子,面对她询问的眼神,毛先生哆嗦着说出事情的始末。
话音刚落,毛先生妻子的脸色也白了,忍不住抱怨道:“你想什么呢?这可是潜逃啊,你成逃犯了。这要是通缉你,你可怎么办啊。”听完妻子的话,毛先生的脸色更白了,颤抖的坐在椅子上,不知如何是好。
律师建议
首先,毛先生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裁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纳,然后按照比例决定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对于公安机关的非法拘留,毛先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根据事实调查此事,对处分不公的工作人员作出行政处分。或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为,并作出赔偿。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一百一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
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