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福利没有发,可以找仲裁
问:什么是企业福利?
答:春节将至,很多人都在网上晒着年终福利。年终聚会时,除了讨论收入,企业福利也是大家热衷讨论的话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那么到底什么是福利呢?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中称: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业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另外,如果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是以货币形式发放,那就得算在工资总额中,是补贴的一部分。但如果是采用实物形式发放,应算在企业福利开支里。
问:工会会员可享受哪些福利?
答:如果职工自愿加入企业工会还可享受工会会员的福利。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制止奢侈浪费。根据《通知》规定,以下属于工会会员福利:职工教育知识培训;优秀学员奖励;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逢年过节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会员本人生日的慰问等。《通知》同时规定,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问:职工的福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答:企业在招聘职工时,除了薪酬,福利待遇也是吸引人才加入的有利因素。职工入职后,如何确保企业在招聘时所承诺的福利待遇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因此,职工可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将福利待遇约定入劳动合同。除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方还可以选择在集体合同中进行约定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如果企业不按约定支付福利待遇,职工该怎么办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此,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于福利待遇进行约定,将来一旦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福利待遇,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