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管房屋租赁关系的调整和变更
发表时间:1970-01-01 08:00:00 阅读数:1733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为单位自管公房,在婚前或婚后由一方向本单位申请取得所住公房的承租权,离婚时,依照规定双方均可承租该公房的,这就需要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在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处理前,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自管房单位同意,才可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然后由承租人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