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
发表时间:1970-01-01 08:00:00 阅读数:18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刑法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