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未清二手房买卖效力如何? 发表时间:1970-01-01 08:00:00 阅读数:2254 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先“赎楼”再过户已经成为了一条众所周知的惯例,但其却并不必然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 物权法中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实践中即使按揭贷款尚未偿清,卖房人没有经过贷款银行同意就转让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也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